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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职登记表应具备的核心要素|怎样可以视为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?

作者:孟砾婷 发布时间:2022-06-07 17:04:54

入职登记表应具备的核心要素|怎样可以视为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?

问:入职登记表具备那些内容可以被视为双方已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?

答:工作岗位、工作期限、劳动报酬

根据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》中13问

问:入职申请表、应聘登记表等文件是否可视为双方已经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,及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?
答: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但双方所签订的入职申请表、应聘登记表、聘用通知书、员工登记表等文件内容中仅约定了工作岗位、工作期限、劳动报酬等部分内容,不完全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,但明确了双方的主要劳动权利义务,符合劳动合同的本质特征,可以视为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。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,上述有效的劳动合同条款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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