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当前所在位置: 西安工伤律师网 > 工伤新闻 > 正文

连云港市提高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7-05-16 09:14:41

笔者昨日从连云港市财政局获悉,从2017年2月10日起,连云港市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、康复的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由每天20元调整为30元。


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目前连云港市执行十多年的每人每天20元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已滞后于物价增长水平。为减轻工伤职工家庭经济负担,维护工伤职工利益,经广泛调研并报经连云港市政府同意,连云港市财政局会同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《关于调整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执行标准的通知》,要求将市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、康复的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由每天20元调整为30元。


上一篇:人大代表建议:完善工伤保险, 建“过劳死”补偿机制

下一篇: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(修订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)

律师推荐更多律师
联系我们更多内容

地址: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

   318号拿铁城A座24层

邮编:710001

电话:029-85337218

   孟砾婷律师13669207586

   王蕾律师18292415542

   刘斐律师13991950287

传真:029-85337218

0.0460s